按照內(nèi)蒙古財經(jīng)大學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的進程安排,目前已進入資格復審階段,現(xiàn)將資格復審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 上午9:00—12:00
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 上午9:00—12:00
地點:內(nèi)蒙古財經(jīng)大學新校區(qū)綜合大樓b座五樓501室信息源:免費招聘網(wǎng)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wǎng)
聯(lián)系電話:0471-5300171 13848611797
聯(lián) 系 人:吳老師信息源:免費人才網(wǎng)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wǎng)
二、資格復審需攜帶資料
(一)身份證(或護照)、準考證原件;
(二)本、碩、博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未頒發(fā)畢業(yè)證之前持加蓋學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四)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須向學校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學校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應聘的證明。
(六)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相關要求
(一)以上所需證件和證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留存1份)。
(二)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對應聘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guī)定時間內(nèi)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由學校從該崗位(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上)未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原標題:關于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內(nèi)蒙古財經(jīng)大學
人 事 處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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